广州:加装电梯的“死结”能否变“活结”?
城中很多旧楼没装电梯,而老年人口却一年年在增加,有的城区早已进入老龄社会。许多老人望楼兴叹、上楼要歇几次脚。为旧楼加个电梯,作为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工程,已非一个私人事务,而业已成为社会计划,乃至政府行动。计划提出至今没十年也有八年了。
然而鲜有成功者,一个个谈了白谈,尽是无用之功。
照此看来,所谓的旧楼加装电梯,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纷争,基本是个“零和博弈”的过程,谈判陷于僵局几近“无解”,一切又回到原点。山重水复之际,昨天本地媒体报道:广州市规划局官员透露,广州拟出台政策,解决旧楼加装电梯存在的意见分歧、资金筹措、补偿低层住户损失等问题,这个思路未必能使事件“柳暗花明”,但起码已经透露出些许新意来。
从既有法规看,只要整幢楼业主的2/3同意,即可申请加装电梯。但加装电梯不仅仅是一次意见表达,它是一个实际的利益问题。对于低楼层住户来说,多不愿意加装电梯,因为电梯只会让他家的采光、通风受影响,还让他们本来比起高楼层的“相对优势”化为“相对劣势”,故而,即使楼上的人都举手赞成加装电梯,低楼层的人还一定会认为那是“多数的暴政”,一定会保留自己的意见,甚至为自己利益的抗争到底。从物权法精神上看,低楼层的人也完全有权维护他们的物权不受到侵害。所以,2/3的多数同意之说,并不必然导出旧楼加装电梯一事可顺理成章,公共意志的强大并不意味着可以践踏少数人的利益。
旧楼加装电梯是一个公共事件,涉及众人利益,故而必须讲民主。一个真正讲民主的社会或社区,在保障多数人权利的同时,还必须照顾到少数人的利益,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后者还将决定民主的质量和成败,决定这个社会或社区的安宁与和谐程度。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低层住户进行补偿,符合民主的真谛和正义的原则。
而从技术层面上考虑,求出利益补偿的“算术解”显然是一道难题。在征地拆迁的工程中,大量的费力工作就是围绕着补偿的多寡进行的,那么,在协调不同住户之间的利益分配、为低层住户提供补偿上,同样少不了费尽口舌的功夫。这其中,引入独立的评估机构,对加装电梯后的物业的价值和收益进行精细而客观的估价,以作为补偿的依据,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