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12-29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天(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这意味着,“1元可办公司”由试点变为法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扫除最大法律障碍。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在公司成立之后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租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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