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康力电梯 2015-09-03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公告编号:201534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通过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逐项对照审核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9月1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18.5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建信康力投资1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刘雪楠和沈刚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和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76,216,216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刘雪楠和沈刚外,其余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刘雪楠和沈刚是北京康力优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拟以其分别持有的康力优蓝21.4375%和6.5625%的股权认购康力电梯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5)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建信康力投资1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刘雪楠和沈刚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并以《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雪楠、沈刚关于北京康力优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相关约定为准;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6)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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