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奥电梯宁波分公司被罚4万元:超期维保!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普市监处罚〔2023〕181号;
案件名称: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陈斌;
主要违法事实:3月16日,本局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到位于普陀区东港街道的山海大观小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有部分电梯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其中现场抽查2台,具体信息如下:1.使用单位:舟山融金置业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单位内编号:3-1#,设备代码:3***************7,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浙LB02339(21),最后一次扫码维保记录2023年2月28日;2.使用单位:舟山融金置业有限公司,维保单位: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单位内编号:L14,设备代码:3***************3,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浙LB01581(20),最后一次扫码维保记录2023年3月6日。截止3月24日,上述电梯距离上次保养日期均已超过15日。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电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