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维保电梯!通力电梯广州分公司被罚!

小编丽丽 2023-08-10

行政处罚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处罚单位: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管局

处罚金额:2万元

处罚时间:2023年7月14日

违法事实:当事人按《KONE新设备维保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湛江市银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的L9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粤G00504(22)]进行维保,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30日。当事人于2023年6月6日对湛江市银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L9梯[登记证编号:梯11粤GB0699(21)]进行维保时,现场只有1名作业人员进行维保;当事人于2023年6月7日晚上,对湛江市银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L9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粤GB0699(21)]进行维保时,现场只有1名作业人员进行维保,且在维保期间未采取围蔽、警示等安全防护措施。当事人是免费维护保养涉案L9电梯,故无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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