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测量轿厢平层准确度等,电梯公司被罚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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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案
基本情况:2023年6月6日,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线索,依法对位于惠州市桥东街道“惠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小区)”所使用的电梯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小区监控中心查看14栋电梯轿厢监控录像,监控显示,2023年6月1日18时57分,1名维保人员进入轿厢更换维保标志,随即离开。在此之前和之后均未再进入轿厢。从监控上看,维保人员未打开操纵盘上的检修箱对“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进行保养,未测试轿厢应急照明、报警装置和对讲系统,未测量轿厢平层准确度。维保记录显示:最近一次维保时间为2023年6月1日,维保记录上相关维保项目维保结果均打了“√”。某(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在对使用单位为“惠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某小区)”电梯的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处理结果: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该公司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