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检验不合格仍在用,被智慧电梯平台系统监控发现,使用单位被罚3万
上海骋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案。2023年7月27日,上海市特检院对普陀区某小区43号楼加装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检验结论为该电梯检验不合格。经查,上海骋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该小区加装电梯的使用单位。8月7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托“智慧电梯平台系统”对该电梯实时监控并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电梯处于通电使用状态。
至案发,当事人未能提供该电梯有效期内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当即向当事人出具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电梯。按照指令,当事人停用了上述电梯。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10月13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

上海骋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