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抽查了196个电梯品牌,发现5大问题!

安徽市场监管局 2023-12-08

安徽:抽查了196个电梯品牌,发现5大问题!(图1)

关于安徽省2023年度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情况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管局,省特检院: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2023年度电梯安装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513号),省局组织开展了对全省范围内2022-2023年度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并投入使用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安装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总体情况、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处置要求通报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一)样本数量及分布情况。本次共抽查有效样本202台电梯,其中,有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共124台(含回迁安置房小区电梯14台);无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78台(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6台),涉及196家电梯制造单位和169家电梯安装单位。各市抽样样本分布详见表1。

安徽:抽查了196个电梯品牌,发现5大问题!(图2)

  (二)抽查项目及符合率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在项目设置上,一是根据有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无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特点,分别设置了机房项目和无机房作业场地项目;二是根据电梯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较多隐患问题,增加了“机房专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井道下方空间的防护”、“对重块”、“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及轿门的开启”、“噪声要求”等项目;三是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如联合审查表、土建交接记录、钢结构井道设计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等,有针对性的了解回迁安置房小区电梯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装质量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共设置42个大项,分别为: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机房专用、机房温度、机房通道门和地面孔洞、曳引机承载及吊钩、安全空间、主开关、驱动主机、制动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限速器、电气配线、接地、机房内相关警示标识、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悬挂装置与补偿装置、机械部件防护、井道要求、井道照明、井道下方空间的防护、极限开关、无机房作业场地要求、轿顶护栏、对重块、紧急开锁装置、门的锁紧、门的闭合、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及轿门的开启、门刀门锁滚轮与地坎间隙、层门固定应急导向装置以及布线、门地坎、地坎护脚板、导轨、底坑设施与装置、限速器绳张紧装置、缓冲器、井道内防护、应急救援试验、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试验、运行要求、噪声要求、外观质量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总体符合率最高为99%,最低为83%,总体符合率超过90%的达189台(具体结果见附件1);单项符合率最高为100%,最低为67.08%,单项符合率低于90%的有8项,分别为曳引机承载及吊钩(67.08%)、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76.24%)、机房通道门和地面孔洞(81.19%)、应急救援试验(82.92%)、机房内相关警示标识(84.16%)、接地(87.38%)、外观质量要求(87.62%)、机械部件防护(88.61%)。

  (三)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增设了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4号)情况的摸底调研项目,不作为检查评分项,符合情况统计见表2。

  表2  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表

安徽:抽查了196个电梯品牌,发现5大问题!(图3)

  二、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一)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此次检查共发现有4台电梯存在此项问题(具体电梯安装地址及相关单位见附件2)。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保护装置是电梯部件中极其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电梯轿厢下行超速或坠落,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应能使轿厢有效制停,从而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经初步分析,主要原因是电梯维保单位对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的日常保养不到位,出现安全钳电气开关不能有效动作、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装置锈蚀卡阻以及无机房电梯限速器电动操作装置失效问题。

  (二)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失效。此次检查共计发现17台电梯存在此项问题(具体电梯安装地址及相关单位见附件3)。电梯制动器保护功能检测装置的作用是检测制动器的动作状态,当监测到制动器的提起(或释放)失效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并防止制动器故障引发电梯冲顶、蹲底、意外移动等电梯故障和安全事故。经初步分析,主要原因是维保单位人为屏蔽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以减少维修电梯频次。

  (三)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未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此次检查共计发现5台电梯存在此项问题(具体电梯安装地址及相关单位见附件4)。电梯的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可以为被授权人员提供一种方便又安全的旁路门回路装置,以便其对门回路的连通性进行检查,以及在门回路故障情况下,慢速移动轿厢以进行检修或救援操作,同时当门回路被旁路装置旁路时,电梯退出正常运行控制,既方便了检查维护工作,又降低了短接操作可能引发的相关风险。经初步分析,主要原因是电梯制造单位对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存在设计缺陷或调试施工不规范,提供的独立监控信号不能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四)层门框架和层门门头固定不可靠。此次检查共计发现6台电梯存在此项问题(具体电梯安装地址及相关单位见附件5)。层门是乘客进出轿厢的必经之路,也是侯梯厅和电梯井道之间的一道屏障,如果层门框架和层门门头固定不牢,可能造成层门脱落乃至层门坠落井道以及人身伤害的严重后果。经初步分析,主要原因是电梯制造单位未督促安装单位严格施工,在安装层门过程中,出现地脚螺栓未固定到混凝土或钢结构上、层门框与焊接固定板焊接不牢靠以及层门侧面加强筋固定不可靠问题。

  (五)电梯层门外连廊无有效封闭措施,存在雨水经过层门进入井道现象。此次检查共计发现1台电梯存在此项问题(具体电梯安装地址及相关单位见附件6)。电梯井道内含有带电设备部件,雨水进入井道,不仅对设备造成腐蚀,加速设备老化、引起电气短路等问题,还可能造成人员触电的风险。经初步分析,主要原因是电梯制造单位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明确电梯安全使用环境即供货安装,造成电梯运行存有隐患。

  三、处置措施及有关要求

  (一)强化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组均以备忘录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且报送至属地监管部门,请各市局对照抽查清单(即附件1)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和隐患消除,形成闭环。对通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相关市局应按照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二)强化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局应按“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暨推进两个规定落实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电梯制造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安装单位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和自检,确保施工质量;电梯使用单位要做好安全管理并监督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一是各市局要认真落实《安徽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大对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功能是否失效、电梯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是否失效、是否存在短接、维保作业时是否保持检修状态等事故隐患的监管查处力度。二是相关市局要对本通报突出问题和隐患中涉及的维保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是省局将对突出问题和隐患中涉及的电梯制造单位、安装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四)强化监督检验的把关作用。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少数电梯检验机构对电梯安装工艺、施工图纸与现场一致性检查力度不足等问题。各市局要督促辖区内检验机构对照本通报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检验能力提升,严把电梯安全关。对涉及轿门旁路装置功能失效的、层门框架和层门门头固定不可靠问题的电梯检验机构提出批评,相关检验机构应制订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整改结果报省局。

  (五)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各电梯制造、安装、维保、检验单位要对照省局此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案示警,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制定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相关问题和隐患不再发生,保障电梯运行安全。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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