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按规范对电梯“底坑环境”等项目维保,杭州西奥电梯被罚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在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8日对其负责维护保养的三台电梯电梯,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电梯“底坑环境”、“导靴上油杯”等项目进行检查维保,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六条的要求。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每台电梯一年的维护保养费用为3400元,电梯每月维保2次。综上所述,三台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为10200元,违法所得为850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
本局认为,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未对电梯的“底坑环境”、“导靴上油杯”等项目进行检查维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投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850元;2、罚款10000元。以上1、2、两项,罚没款合计1085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走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