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梯大修质保期的问题,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答复

信件标题:关于电梯大修质保期的咨询
来信内容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局2024 年 3 月 11 日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中第3页第三款关于电梯提升质量方面的第(一)条 电梯及主要部件质保规定:电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示其制造、改造、修理或者销售并在本市使用的电梯的质量保证期限,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 5 年。并在第4页对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明细进行了说明。
现有以下问题需要向贵局进行咨询:
1、物业公司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对故障曳引机、钢丝绳、导向轮、反绳轮等主要部件进行更换修理,其质保期是否须按5年执行?
2、如主要部件质保期须按5年执行,但目前部分区县大修委托的第三方价格评审机构表示未收到相关要求,无法给出5年质保期的部件评审价格,请问市局能否将该规定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宣贯,以保证电梯大修顺利进行?
恳请予以回复!
答复意见
您好:
您在网上咨询物业公司使用专项维修基金对故障曳引机、钢丝绳、导向轮、反绳轮等主要部件进行更换修理,是否按《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有关通知的内容,满足质保期限为5年的要求?文件明确修理后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其修理用的主要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处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质保期限规定。如不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一般性修理,在保证零部件质量前提下,可以不执行5年质保期规定。
关于电梯更新改造大修,主要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五年质保要求,《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已在我局官网公开发布,第三方评审和机构可以查阅;后续组织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让更多的人知晓,关注电梯安全。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答复单位: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