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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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市监特设发〔2023〕46号),在总结前期电梯“一键报警”试点经验基础上,结合河北省电梯安全实际,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

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维保定价体系,鼓励企业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力‌。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远程监测,提升维保精准性和监管效率‌。‌维保单位‌需具备无纸化维保能力(覆盖率≥95%),且通过物联网平台对接监管系统‌。‌使用单位‌需同意试点并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电梯配备远程监测装置,数据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

维保单位提交按需维保方案(含服务标准、质量承诺)至监管平台‌。‌监管部门对方案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确认‌。根据电梯运行数据(如故障率、困人次数)动态调整维保频次和项目‌。‌‌对虚假维保等行为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定期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

试点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根据评估结果推广‌。

附件:1.电梯“一键报警”功能及96365系统对接要求

2.电梯按需维保质量承诺书

3.电梯按需维保试点申请书

4.“一键报警”电梯月度运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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