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困人救援超40分钟 通力电梯广州分公司遭罚款1万元

吴娜 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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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6日,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事由为该公司在电梯困人事件中未按规定时限抵达现场救援。

4名乘客于09:28乘坐电梯前往30楼,抵达后电梯门无法打开,被困人员随即于09:34拨打维保电话求助。然而,该公司直至10:15才派人抵达现场,耗时41分钟,远超规定的30分钟救援到场时限,最终于10:24将被困人员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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