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永泰通报“2·3”自建房加装电梯高处坠落事故 涉全链条违规转包

2026年2月3日14时50分,福州永泰县城峰镇旗山路731号一自建房在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永泰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步邀请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及行业专家参与调查,严格依规完成全流程核查。经认定,该起事故为典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事项目由电梯销售人员违规私自承接,先后3次转包给无任何电梯安装资质的个人,现场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网、生命线等防护设施,施工人员无资质违规高空作业,最终因轿架下坠引发坠落伤亡。
目前事故调查组已同步明确各方责任认定与处理意见,后续将面向辖区自建房加装电梯领域开展专项排查,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违规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特种设备加装领域安全防线。
附件:永泰城峰旗山路731号自建房“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