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4·26”高坠事故调查:涉事电梯无质量问题 故障电动三轮车操作不当坠落身亡

近日,南京鼓楼区长江XX中心C座“4·26”高坠事故的调查结果正式对外通报。这起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5万元的事故,经多部门联合调查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责。
2026年4月26日13时59分,该楼宇13楼装修作业现场,工人王某某驾驶电动拖车清运建筑垃圾时,车辆撞开电梯层门,连人带车坠入约18米深的电梯井,坠落物砸中下方上行电梯,导致电梯在6层至7层间停运。经消防、医护人员全力救援,王某某最终被确认当场死亡。事发后,区应急管理局、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目前事故善后工作已全部完成。
经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和建筑行业专家联合技术鉴定,涉事电梯的层门锁紧装置、门锁电气回路等所有关键部件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存在设备质量缺陷;涉事电动拖车事发时制动装置、电路互锁保护功能已失效,加上作业人员操作不当、应急处置失误,直接引发本次高坠事故。
调查同时查明,涉事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安排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对进场使用的电动推车未做任何安全查验,也未针对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是事故发生的核心管理原因。目前,事故调查组已建议对涉事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续将同步督促辖区在建装修项目全面开展电梯周边作业隐患专项排查,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鼓楼区长江XX中心C座“4·26”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