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县通报一起电梯调试作业致人死亡事故 多方追责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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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轮台县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公布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11·2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这起发生在2025年11月23日的事故最终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4.02万元,经认定为一起因违规作业、管理缺位、监管失序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当日,两名电梯作业人员在项目电梯完成监督检验后,擅自进场开展调试作业,未向总包单位及监管部门报备。其中一名作业人员违规站在电梯底坑对重块上,未启用检修模式、未配备专用通讯设备,仅靠口头喊话指挥轿厢内人员操作电梯,最终因指令传递偏差被挤压身亡。
事故调查组查明,涉事电梯安装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未落实高风险作业审批要求,在全县已下达冬季停工通知后仍擅自组织作业;项目总承包单位对分包环节安全管控缺位,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存在停工信息不共享、特种设备全链条监管闭环缺失的漏洞。
目前,涉事企业及多名相关责任人已被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住建、市场监管两个监管部门被责令向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轮台县将以此为契机,建立建筑施工与特种设备安全联动监管机制,在全县范围内针对电梯调试、井道作业等高危环节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轮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期)工程总承包“11·2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