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一物业使用钢丝绳断股电梯被罚款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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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市监处罚〔2026〕35号),对邢台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电梯的行为,作出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涉事小区两部18层高层住宅电梯,2025年10月就被发现钢丝绳断股,物业为方便业主出行,拆除断股部分后继续带隐患运行,直至同年12月检测发现钢丝绳缺失才临时关停。2026年1月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地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停用整改,完成钢丝绳更换并检验合格后,电梯于1月28日恢复使用。
鉴于物业积极配合整改、未造成严重后果,监管部门依法作出从轻处罚,同时提醒各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严守安全底线,严禁带隐患冒险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