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升电梯南京分公司涉劳动争议 一审判付近30万经济补偿

admin 2026-08-28

ScreenShot_2026-08-28_103231_853

2026年6月20日,蒂升电梯南京分公司与前员工鲍某劳动争议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蒂升电梯南京分公司向核心岗位前员工鲍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99492.16元,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据悉,鲍某任职多年,双方因岗位调整、劳动关系解除产生分歧,鲍某主张公司系违法解除并提起仲裁及诉讼。法院审理确认经济补偿金按13613.28元/月标准核算,作出上述判决。


下一篇:暂无
上一篇: 山东济宁鱼台电梯从业者欠薪维权案 三小时当庭办结兑现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