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发布:电梯上榜

广西新闻网 2020-04-08

  3月11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消委会发布2019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六:广西越菱电梯公司不履行电梯维保责任案

  2019年9月21日,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群众投诉反映称:梧州市新兴三路梅西生活广场的两台电梯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消费者群众使用。

  9月23日,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对该两台电梯进行检查,并委托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梧州分院进行现场勘查发现:该电梯维保单位广西越菱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菱电梯公司)和使用单位均未能提供相关电梯故障维修记录;电梯内外呼按钮标识不明,未及时更换;电梯层轿门地坎导槽杂物多;电梯限速器张紧轮电气开关老化;电梯曳引机漏油;电梯制动鼓上方有油污,存在滴落制动鼓隐患等等。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越菱电梯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实,越菱电梯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两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造成安全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规定。据此,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越菱电梯公司依法处以2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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