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质疑中华环保联合会或成翻版牙防组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7-02

成立8年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目前正在审议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将只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有专家称“这是一种严重的倒退”。据悉,中华环保联合会采取企业、个人两种会员方式,企业会员根据级别不同,每届分别缴纳1万~30万元不等的费用。而在这些企业会员中,很多都是曾被曝光的“污染大户”。(7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中华环保联合会虽然是一家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但是从其历任主席、副主席的人员构成,就不难看出其浓厚的官方背景。事实上,作为一家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在成立之初,竟然申请到了环保部1145万元的财政资金拨款。既然连违规拨款的“照顾”都有,那么在环保法修订中,将其定为唯一一家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也就不难理解了。这显然也是一种“特殊关照”。

如果环保法修正案得以通过,那么也就意味着,决定对哪家污染企业发起环境公益诉讼,将成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垄断权力”。常识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权力,即便是打着公益的旗号,一旦被垄断,就必然存在“权力寻租”的可能。更关键的是,中华环保联合会本身是有企业会员的,所谓“热心环境事业的企业会员”,很多恰恰是曾被曝光的污染大户。那么,当这些“企业会员”成为环境污染事件的肇事者,中华环保联合会还会提起公益诉讼吗?一边收企业会费,一边起诉企业,两者将如何兼顾?

目前来看,中华环保联合会虽然做了一些公益诉讼,但没有涉及一家会员企业。如果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资格被中华环保联合会“垄断”,那么所有的污染企业都会意识到,成为其企业会员,是逃避环境公益诉讼的最佳避风港。当然,面对不停找上门的企业,中华环保联合会可能会有选择标准,但是,在巨额会费的诱惑下,谁也不能保证其始终保持公益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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