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谈李怀亮案:坚决贯彻“无罪推定”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7-05

中新社长春7月5日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5日在长春参加全国法院院长座谈会间隙接受了媒体采访。在谈及“李怀亮案”时,张立勇强调,该案坚决贯彻“无罪推定”,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

张立勇当天在座谈会媒体采访区被记者问道:“从赵作海案到李怀亮案,河南高院在防范冤假错案中做了哪些努力和有益尝试?”

赵作海和李怀亮均曾被长年关押,而后又被宣告无罪,舆论往往将这两起案件与冤假错案联系在一起。张立勇首先谈到了赵作海案这起“典型的冤假错案”。他说,赵作海身陷囹圄11年、妻离子散、酿成悲剧,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据知,2010年赵作海错案发生后,河南高院设立了“错案警示日”。

随后,张立勇又提及李怀亮案。“李怀亮被宣告无罪,可以讲,是我们吸取赵作海错案教训,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生动实践。”张立勇说,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上,法院没有疑罪从轻、一拖再拖,而是顶住重重压力,坚决贯彻“无罪推定”,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以证据不足为由宣告李怀亮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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