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被劳教者黄成城获赔13万 警察代表政府道歉
南都讯 昨日下午,重庆市璧山县法院做出一宗行政赔偿判决,对象是重庆系列劳教案的被劳教者之一黄成城。根据判决,黄成城获得了11.6万余元限制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和1.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名警察代表政府道歉
上述信息是黄成城在昨日的庭审之后透露的。他的姐姐黄海燕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庭审现场。据黄海燕透露,他们提出按照2013年的国家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但重庆市劳教委则坚持按照2011年的标准。最终法院采纳了2013年的国家赔偿新标准,即每天赔偿182.35元。
黄成城共失去自由641天,这意味着他可以获得11.6万余元的赔偿。此外,黄成城透露,他还提出了6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最终判决黄成城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为1.8万元。
黄成城对这个数字表示不满,他认为自己是在单位被带走劳教的,这对其家人的生活圈子、社交圈子造成很大的影响。
据黄海燕透露,昨日的庭审还围绕是否对黄成城进行公开道歉展开辩论。黄成城要求重庆市劳教委在大众媒体上公开道歉,但重庆市劳教委认为前案作出的决定并没有在大众媒体上公开,提出当庭道歉。法庭最终支持了当庭道歉的请求。
姐弟两人回忆,昨日重庆市劳教委并没有人士出现在庭审现场,璧山县公安局的一名警察以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名义向黄成城道了歉。
任建宇拟申请国家赔偿
2011年上半年,重庆人黄成城因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而被劳教。在其被劳教的近2年间,他的姐姐黄海燕一直替其奔走维权,直到去年的“方洪案”曝光,包括此案在内的重庆系列劳教案才得见曙光。
去年12月,重庆市劳教委撤销了对他的劳教决定,和多数被撤销的劳教决定一样,理由是“处理不当”。黄成城透露,他2013年3月开始提出国家赔偿。重庆市璧山县法院今年4月19日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