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所有公务员都应申报家庭财产 不能仅限官员
财产申报主体不能仅指官员
专家建议所有公务员都应申报家庭财产 个人隐私让位公共利益 提高政府公信力
本报讯 面对公务人员存在灰色收入这一不争的事实,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李子顺提出,应建立所有公务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
中国法学会课题《收入分配与社会腐败》提出,目前我国《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仅将干部列入申报范围太过狭窄。应将家庭财产申报主体范围扩至全体国家公务人员,使其财产及变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课题负责人李子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是遏制公务员腐败的一项关键措施。公务人员非法收入的存在,将极大损害政府公信力。
李子顺表示,让公务人员申报家庭财产,依据的理论就是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众所周知,个人的隐私应受法律保护,但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和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不应再受保护。
财产申报制度又称为“阳光法案”,当前,政府工作人员的财产申报已成为一项世界性的反腐败举措,公务人员财产“透明”可以在相当程度上遏制权钱交易的发生。
李子顺说,《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需要进行财产申报的国家公务人员主要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及以上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