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被判死缓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7-24

7月23日傍晚,中山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中山发帖称,经审查,1993年至2011年,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单独或伙同其妻子邹继芳收受64名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商人贿送财物。另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的全部犯罪金额合计过亿。

该微博没有透露罗荫国的判决情况。经记者随后核实,罗荫国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近日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宣判,罗荫国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判决后,罗荫国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罗荫国,1954年出生,广东高州市人,曾任高州市委书记,茂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07年任茂名市委书记。2011年2月11日,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对外公布,罗荫国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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