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煤矿爆炸致49人死亡 主犯被判死缓
新华网郑州7月26日电 河南省平顶山中院日前对一起造成49名矿工死亡、24名矿工受伤的“6·21”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单罪或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郭守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刘建国无期徒刑,其余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6年不等。
2010年6月21日1时4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49名矿工死亡、24名矿工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3万元。
新华网郑州7月26日电 河南省平顶山中院日前对一起造成49名矿工死亡、24名矿工受伤的“6·21”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单罪或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郭守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刘建国无期徒刑,其余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6年不等。
2010年6月21日1时40分许,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炸药爆炸事故,造成49名矿工死亡、24名矿工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