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源县上厂煤矿事故7名负责人被追刑责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8-22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公布了富源县上厂煤矿一号井“2012·12·5”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处理结果,7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事故煤矿被处行政处罚罚款2709万元。

2012年12月5日,富源县上厂煤矿一号井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7人死亡、6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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