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霆状告原涉案银行拒打交易账单 法院立案受理
由于到涉案银行要求打印交易账单遭到拒绝,许霆于本月16日委托广州律师递交民事起诉状,状告广州银行恒福支行。羊城晚报记者26日获悉,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2006年4月21日晚上,因ATM机故障,山西青年许霆到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原广州市商业银行的ATM提款机取款时,发现每取出1000元,账户实际仅被划扣1元,为此先后取款171笔,共17万余元,后被广州中院认定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案件发回重审后,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对他判处有期徒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