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13年首次行使立法权通过3部法规

代表按下表决器。晨报记者 王颖/摄
晨报讯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大会以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3部法规和6项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杜德印主持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郭金龙、吉林、吕锡文、梁伟、柳纪纲、刘新成、李昭玲、唐龙、孙康林、赵玉民、胡尚云、胡敏、徐凝、郭振清、康伟、魏哲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市长王安顺出席会议。
13年来首次行使立法权
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3部法规,这也是13年来市人代会首次行使立法权。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北京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北京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