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规定领导干部法定假期外出也应请示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2-11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内蒙古近日就做好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做出部署。今年起,领导干部在国家法定假期(即国务院2007年12月印发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所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双休日外出,亦应履行请示、报备手续。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外出离开呼和浩特应及时请示,自治区党委常委向党委书记请示,自治区副主席向主席请示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出离开呼和浩特,应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各盟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离开工作地(参加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会议或公务活动除外),应分别向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主席请示,其中盟市长同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自治区党政部门、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开呼和浩特在区内工作调研,应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其中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主要负责同志离开自治区,应向自治区党委书记请示,其中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向自治区主席请示。

下一篇: 杭州春节后车价不降反升 相关部门称暂不会限牌
上一篇: 山东一局长称半年解决餐饮安全问题 嘉宾:等不起
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