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禁烟公告:学校医院等地为禁烟场所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2-23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实施。近日,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具体范围的通告》,明确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此外,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茶艺馆、按摩、洗浴等休闲服务场所被列为限制吸烟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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