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控烟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 最高罚款三万元
人民网深圳2月26日电 “史上最严控烟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违反规定罚款最高达三万元。
《条例》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酒吧、歌舞厅等歌舞娱乐场所,茶艺馆、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疗、水会、足浴)等休闲服务场所为限制吸烟场所。
早在1998年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但由于条例缺乏操作性,10多年并没有开出一张罚单。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美华表示,“新条例强调体现以劝阻、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强调多部门协作。”新条例规定,对违反条例的个人或单位,将会给予改正的机会,拒不改正的个人罚款按照情节设定为50元、200元、500三个阶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