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联原主席黄少雄等减刑提请被法院退回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3-02

中新社广州3月2日电 广东省高级法院2日披露,该院日前紧急叫停135件“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广东省工商联主席黄少雄等多名服刑人员提请减刑被退回执行机关。

广东高院所称的三类犯罪指: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据了解,广东高院本次共叫停全省各中院正在审理的“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共有135件。同时,该院审理的罪犯黄少雄(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主席)、李忠(涉黑犯罪)、韦家扬(涉金融诈骗犯罪)等多起减刑案件,因“执行刑期未满3年”而被退回刑罚执行机关(监狱)。

广东高院副院长王勇认为,要强化减刑、假释的审判地位和职能,切实改变法院的审理工作流于形式、法院只是执行机关“橡皮图章”的状况,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坚持案件的实质性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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