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或推“以房养老”保险 身故后房归保险公司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3-23

本报讯 老人将自己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每月领取一笔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用于养老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房子归保险公司所有,武汉老人或将有机会尝试“以房养老”保险这种时尚的养老方式。

近日,中国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武汉名列“以房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城市。

武汉一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该《征求意见稿》,产品何时上市尚未确定。以房养老保险也称“倒按揭”,投保人是60岁以上的老人。“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产品将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两种。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的增值收益,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增值部分全归投保人。

月收入高于房租

“以房养老”划不划算?房子留给子孙收租是不是更好?

对此,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以一名70岁老人投保参与型“以房养老”为例,若其房产价值100万元,老人平均预期寿命14.8年,通过计算房产增值,扣除未来的预支付息,考虑平均寿命等因素,老人每月可领养老金5400元,此金额显然高于武汉房租均价。这样,“以房养老”每个月拿到的钱更多,且房屋可继续居住,还能分享房产增值的收益,显然比卖房养老、租房养老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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