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拟规定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或究刑责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5-08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委起草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强调,医护人员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稿》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意见稿》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和药事质量管理。推行临床药师制,加强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建设,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意见稿》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完善投诉管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等工作,及时化解纠纷,妥善处置医疗事故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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