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区农批市场重大火灾52名责任人受处分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5-25

人民网深圳5月24日电 记者从广东省纪委获悉,经查52人对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负有责任被追究,其中涉及相关监管单位工作人员44人,包括深圳光明新区党政正副职以及国土、城管、消防、安监和市场多部门负责人。

2013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781.2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相关监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背后腐败问题进行查处。

广东省纪委介绍,目前对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人。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敏峰,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副局长黄海涛,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队)主任(队长)常谦,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主任麦炳洪,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副所长苏运喜,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古君辉、李昕强,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防火中队防火监督员林潭烈,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公明办事处城管执法队案件审理科副科长麦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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