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月1日起清缴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6-30

记者30日从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获悉,广东发挥土地增值税在调节房价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出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税收征管的加强,广东省土地增值税由2006年的30亿元大幅增长至2013年的418亿元,成为财产行为税的第一大税种,也是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度仅次于营业税的第二大税种。

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规程》将着眼规范和加强广东省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提高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效和质量,有效解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长期以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清、责任不明等执法风险和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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