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力稳增长:500个重点项目完成4151亿投资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4-07-03

四川近日下发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下半年将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示范项目。确保500个省重点项目完成4151亿元投资目标,技改投资突破5000亿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投资工作的意见

川办发〔2014〕6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扩大有效合理投资, 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 确保实现今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经省政府同意,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坚定目标不动摇

要进一步坚定信心、 保持定力, 主动作为、 稳定预期, 敢于担当、 真抓实干, 切实加强投资宏观管理, 创新投资工作举措, 坚持全年投资预期目标不动摇、 不放松。 投资增长较慢、 上半年任务完成不好的市(州), 要想方设法增添举措, 迎头赶上, 确保实现全年投资预期目标。 完成投资超过全省平均增长速度的市(州), 要继续保持好的势头, 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府发〔2014〕22号), 扎实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4年本)》, 尽快制订出台配套管理办法。 进一步调整和缩减核准范围, 加强项目协同监管, 做好对下放权限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服务, 切实把国家和省下放的项目管理权管好用好。 省直相关部门要搞好部门之间、 部门和地方之间的衔接, 原则上应同步下放核准前置条件审批权限,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缩短审批时限, 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完善投资统计分析体系, 加大信息发布和引导力度。

三、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要进一步落实、 完善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积极创造公平竞争、 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不断强化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投资自主权, 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 在金融、 铁路、 能源、 电信等行业和健康、 养老、 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以及市政基础设施、 保障性住房、 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 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示范项目, 并进一步落实财政、 金融、 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切实做好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 协调服务和宣传引导工作。 要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 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 建设与运营。 支持在页岩气、 常规天然气开发、 管道建设以及大型水电站建设中与相关中央企业组建合资公司,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加大地方城际铁路和资源开发性铁路投融资改革试点力度。 全面清理涉及项目投资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向社会公布。

四、 稳定扩大投资规模

千方百计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 力争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狠抓新项目开工, 加快推进项目用地、 环评、 可研等前期工作, 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 在前期工作经费、 配套服务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支持, 尽快达到开工条件。 加强对纳入“十二五”规划未实施重大项目的清理力度, 提出“十二五”期间有条件开工的项目清单, 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推动项目提前开工。 切实抓好项目招引和落地工作, 2013年“三大投资促进活动”和第十四届西博会已签约尚未开工的项目, 要抓紧督促尽快开工建设。 加快推进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确保今年7月20日前纳入总体规划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开工建设。 省上将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清理检查, 2014年6月底以前已安排国家和省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 力争9月底前全部开工; 逾期未开工的, 视情况收回已拨付资金。

五、 加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投资

加快推进500个省重点项目建设, 突出抓好151个工业项目和100个服务业重大项目, 着力抓好协调服务和督促指导, 续建项目要加快建设, 上半年未开工的项目力争三季度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 确保500个省重点项目完成4151亿元投资目标,技改投资突破5000亿元。 加快实施“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 健全省级平台“统借统还”融资模式, 争取开发性金融更大支持, 加快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确保9月底前全部开工。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危旧房棚户区改造, 稳定房地产投资,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加快实施“十二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 重点环保城市加快实施一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积极争取尽快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成都、 绵阳等重点地区要继续加大投资工作力度, 突出抓好天府新区、 新川科技园、 中国(绵阳)科技城等重点区域投资的稳定增长。

六、 提前实施一批已纳入中长期规划的重大项目

创造条件提前实施一批已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的重大项目。 统筹加快推进省政府确定的137个事关四川长远发展的全局性、 基础性、 战略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 尽快提出争取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项目清单, 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衔接, 确保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 抓住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 长江经济带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大中西部铁路、 棚户区改造、 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遇, 针对我省投资的重要领域和突出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 前瞻性地研究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 按照“滚动建库、 动态管理、 分类评级”原则, 充实投资项目储备库, 不断增强投资接续能力。

七、 多渠道解决项目投资融资问题

要进一步整合政府性资金, 保障当前急需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加快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资金下达拨付进度, 加大中央和省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力度, 2014年6月底以前下达中央和省投资计划的项目, 地方配套资金在9月底前要落实到位。 切实强化项目融资协调服务, 继续加强项目金融对接, 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政、 银(保)、 企融资对接平台。 鼓励企业充分运用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 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业主通过主板、 创业板、 “新三板”、 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的企业, 在境内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和境外主板、 创业板首发上市的, 以及“新三板”挂牌的, 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 做到不抽贷、 不限贷。 建立重点项目企业“新三板”挂牌统筹培育推进工作机制。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搭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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