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规定国企负责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普通职工
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至2015年3月,我省将对能源、出版、冶金、交通、水利、金融等行业国有企业的2012、2013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中,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增长幅度如高于普通职工,违规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
今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至2015年3月,我省将对能源、出版、冶金、交通、水利、金融等行业国有企业的2012、2013年度工资内外收入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中,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增长幅度如高于普通职工,违规负责人将依照有关规定提交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