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明确涉外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31日公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明确涉外劳动关系认定标准。
近年来,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台港澳居民在中国工作的人数逐年增多,他们有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有的没有签订。为正确规范涉外劳动关系,《解释(四)》进一步明确了涉外劳动关系的司法认定标准,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台港澳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