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曝光欠薪案例 包工头欠薪指使工人围政府
据新华社电 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曝光了6起欠薪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包工头欠薪被追责
2012年6月1日,江苏南通某建筑工地工人26名工人投诉,建筑工地“包工头”赵某拖欠工资17万余元。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立案调查。2012年12月14日,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予以重惩,鉴于其归案后有悔罪表现,积极付清工人工资,依法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11月初,一些农民工到河南省汤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其在某铁路工程汤阴段施工期间被拖欠工资的情况。2012年7月26日,汤阴县法院经审理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案件办理期间,中铁二十一局四分部拿出资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了工资。
公司法人代表欠薪潜逃
2012年8月,青岛福华星船舶配件有限公司拖欠200余名劳动者两个月工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司某逃匿。公安机关随后立案侦查,并对司某采取上网追逃措施。2012年8月下旬司某在广西南宁被抓获,当场追缴现金60余万元。目前,司某因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由即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1年6月10日上午,浙江平湖市新艺箱包厂职工上班后发现厂里大部分机器设备已被转移,法定代表人黄某失去联系,随即向平湖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2011年11月14日,黄某被抓捕归案。2012年1月20日,经平湖市法院审理,黄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1月9日,温州市瓯海区梧田阿军鞋包加工厂员工杨某等17人投诉称其老板叶某去向不明,拖欠17名职工工资11万余元。7月18日,瓯海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叶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指使农民工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