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县致18死32伤车祸初步认定为客车单方全责
新华网甘肃宁县2月4日电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2月1日晚发生在甘肃宁县境内的客车事故属客车单方全责事故。
据宁县公安局介绍,肇事车辆为河北省衡水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性质大客车,车牌号为冀T-23171。车辆由宁县南义乡务工人员包租,核载47人,实载54人(其中儿童7名),乘客为宁县、合水县和庆城县在胜芳镇务工返乡人员。2月1日22时许,在途经宁黄公路宁县县城东山弯道处时车辆驶出弯道外侧,侧翻坠崖,起火燃烧,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
新华网甘肃宁县2月4日电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2月1日晚发生在甘肃宁县境内的客车事故属客车单方全责事故。
据宁县公安局介绍,肇事车辆为河北省衡水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旅游客运性质大客车,车牌号为冀T-23171。车辆由宁县南义乡务工人员包租,核载47人,实载54人(其中儿童7名),乘客为宁县、合水县和庆城县在胜芳镇务工返乡人员。2月1日22时许,在途经宁黄公路宁县县城东山弯道处时车辆驶出弯道外侧,侧翻坠崖,起火燃烧,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