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提供当地诊疗服务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3-08

中新网3月7日电 近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实行属地化管理,提供与当地居民同样的诊疗服务。

为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对1991年实施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13年3月24日正式实施。

《办法》中所称的结核病特指肺结核,不包括肺外结核。在中国,每年报告肺结核发病约100万例,发病和死亡人数始终位居全国甲乙类传染病的前列。肺结核患者和感染者数量庞大,通过呼吸道传播易造成疫情蔓延,对社会和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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