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作重大民生决策须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3-14

本报广州3月13日电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共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下称《制度》)。根据制度规定,以后凡是关系市民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原则上应成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从决策动议开始便征询民意,也就是说民意征询的程序将大大提前。

据了解,日后广州将遵循“一事一会”原则,每一个重大民生项目和计划决策之前,都将成立一个单独的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应当成立公众征询意见委员会而没有成立的,相关项目将不得提交领导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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