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定公务宴请标准人均低于100元 住宿自理
新华网合肥3月19日电 接待用餐每天不超过90元、宴请标准低于人均100元、住宿费自行解决。安徽省日前公布了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接待用餐、住宿、交通等经费支出标准,给公务接待再次套上“紧箍咒”。
最新公布的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接待经费是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确需开支的必要费用,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其中用餐费方面,接待对象需要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餐费执行二类会议就餐标准即每天不超过90元/人(不含早餐),原则上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一次,宴请标准应低于100元/人。陪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
住宿费方面,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支付,接待单位可支付接待对象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外部分,最高不超过安徽省省直单位出差住宿标准。办法还要求接待单位使用交通工具时,尽量利用本单位交通工具或公共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