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判朴槿惠父亲措施违宪 反政府言论者或获赔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3-22

中新网3月21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宪法法院21日判决朴正熙维新体制下的第一、第二、第九号紧急措施违宪,由此千余名受害者将有望恢复名誉并获赔偿。

朴正熙1974年首次发布紧急措施后,时隔39年宪法法院作出了违宪判决,而那些因违反紧急措施而遭受牢狱之苦的受害人得到了通过重审获得无罪判决的法律依据。这些受害人包括反对维新体制进行示威或散播传单而被抓的人,以及闲聊时说出反政府言论、被扣上违反紧急措施罪名的人。

此次宪法法院是根据宪法的最高理念——国民主权主义作出的决定。宪法法院认为,通过合法集会与示威说出政治观点,集合拥有相同意见的人,是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的核心。紧急措施将其看作是威胁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处罚,在目的和方法上均不正当,不仅限制了国民投票权、请愿权,还违反了罪行法定主义的明确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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