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盘点非典十年:流言倒逼信息公开是重要遗产

2003年5月2日,北京,一名戴着口罩的市民在阅报栏阅读当日的报纸。报纸上刊载有SARS疫情的信息。

2003年6月17日,马来西亚吉隆坡,时任中国卫生部常务副部长的高强在接受记者关于中国SARS疫情的采访。

2003年4月16日,广州,市民领取“防治指南”。
信息公开,被认为是SARS最重要的“遗产”之一。疫情公开带来的社会情绪稳定,让政府改变观念。建立健全公民知情权基础上的信息公开制度,也成为了共识。SARS五年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公开”成为常态。
“ 非典 疫情,以及由此引发的我们治国理政理念的转变,和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政策的调整,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来说,还是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来说,都是一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
——2013年2月1日,《求是》刊发温家宝文章,回顾十年前“非典”
“之前的疫情,各地想办法捂着、堵着,信息被严格管制。那年4月20日之后,政府和媒体放开了。”3月21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回忆。
2003年4月20日,是SARS疫情信息公开的“分水岭”。
十年前,周汉华的另一个身份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起草小组组长。
2003年4月20日,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高强主持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北京“非典”疫情真实数据。
周汉华说,SARS疫情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加速立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非典”后十年政府信息公开影响深远。
流言引发恐慌
SARS信息在国内大面积传播并引起恐慌,开始于2003年2月的广州。
当时,中国第一部地方性信息公开法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那年1月1日生效,但疫情公开落在了流言后面。
2月11日,广州召开全国首场“非典”疫情新闻发布会。之前各种“怪病”流言已通过短信、电话等四处扩散。
“有的称只要和病人打个照面,或同乘一辆公交车都可能得病”。2004年,沪粤两地传播学学者调研发表《广州非典型肺炎事件中的流言传播调查》,记载了当时的恐慌情绪。流言引发恐慌,广州出现白醋、板蓝根抢购潮。
2月11日,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广东感染“非典”患者305例,死亡5例,并称疫情已得到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