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立法限制政府采购中国信息技术 被批执行困难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当地时间2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一项新的开支法案,其中包括限制美国政府机构从与中国政府有关的公司购买信息技术。美联社等多家美媒认为,这是“在对中国发出黑客指控后,美国首次对中国采取真正回击”。路透社称,在对网络谍报活动进行审查的同时,美国将政府技术采购纳入开支法案,这反映出美国对中国的网络攻击日益担忧。针对这一法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8日表示,美方有关法案以网络安全为借口,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这无助于中美双方的互信,也对两国经贸关系造成干扰。我们敦促美方摒弃上述做法,多做有利于中美互信和两国关系发展的事。
据美联社等媒体27日报道,这项《2013年合并与进一步持续拨款法案》之前由美国国会通过,26日经奥巴马签署生效,其中第516条规定,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国家航空航天局和国家科学基金会不得利用任何拨款采购由中国政府拥有、管理或资助的一个或多个机构生产或组装的信息技术系统。
记者注意到,法案的有效期从本月28日起至9月30日,旨在为美国联邦政府机构在本财年结束前的几个月内提供拨款。此外,法案中的条款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如果上述联邦机构负责人在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或其他适当机构进行协商,对网络间谍或蓄意破坏风险进行评估后,认为采购“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那么就可以进行采购。
该法案通过后,在美国内外引发强烈关注。美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民主党议员达奇·鲁珀斯伯格27日表示支持这一限制条款,他不认为这会使联邦机构的采购程序变得繁琐。美国国土安全部前助理部长、技术安全律师斯图尔特·A·贝克认为,新措施是“对中国电脑制造商的一个沉重打击”,还可以“给美国公司向政府出售商业IT设备带来一些惊喜”。他认为,新条款会继续存在于未来的拨款法案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更强硬。
美联社称,这一立法的影响尚不清楚,也不知道它是否只是一种象征性姿态,关键还要看奥巴马政府如何对该条款做解释。但尽管如此,该规定可能令美国的盟友感到不安,因为很多国家的公司都依靠中国生产的零部件。此外,这一规定会令美国政府在采购技术上出现更广泛和永久性的变化。
美国广播公司称,这一举动听起来似乎顺理成章,但全面禁止进口中国的技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信息技术系统通常是由全球不同国家的公司所生产的部件组装而成的复杂产品,要调查产品的每一部分来自何方,以及确定是否有部分产品来自与中国政府有关的公司,十分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