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就违建强拆适用法律作出批复 规范拆违
本报北京4月5日电 记者近日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于4月3日起施行,《批复》要求:“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近年来,不少地方法院反映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对于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如何适用法律,一些地方在理解上存在分歧,个别基层法院甚至积压上千件涉及拆违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