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5月起农民工工资发放需每月通报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4-14

新华网海口4月14日电 为确保农民工合法权利,遏制建筑行业欠薪行为,海口市将从今年5月起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月度通报制度,要求企业按月给工人发放工资,并上报花名册等用工材料。

据了解,近年来海口各项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但工程领域欠薪事件也频频发生,2012年,海口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置82宗群体性突发事件,几乎全部集中在建筑、装修领域。

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海口市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辖区内各建设单位从5月起,每月必须按时发放工资,并以工资发放、劳动合同、个人花名册等为基础档案材料,建立起劳动用工台账。

劳动检查部门将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进行逐一监察,发现没有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按月发放工资的,将限期责令补缴和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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