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将须申报财产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首次亮相
本报讯 包括限价房、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在内的四类保障性住房,4月19日起正式统一申请审核。届时,市民申请保障房不再细分类别填写表格,而是统一填写保障房申请核定表。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出炉,各类保障房申请均以家庭为单位。
非京籍人员申请同此表
记者看到,全名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的表格除去封面,一共有15页。
其中,申请人须填写承诺书,遵守国家及本市保障房管理相关规定,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工作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退出配租的保障房,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配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等。
据了解,除了本市户籍的申请家庭,未来外省在京工作人员在本市申请公租房也需填写此表格。
外省人员需承诺,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在京均无承租住房、名下均无完成产权登记等。
申请需以家庭为单位
据介绍,申请家庭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可推举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家庭申请人。
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