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叶县原副县长因受贿获刑6年 曾向房产商索贿

新电梯网站转发 2013-04-23

日前,由河南省汝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叶县原常务副县长张跃欣因犯受贿罪,一审被汝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案发后,涉案赃款及房产依法被追缴。

2004年7月至案发,张跃欣一直任叶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06年,鲁山县人民政府与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约定由该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沙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开发项目。张跃欣时任该工程副指挥长,时任鲁山县水利局局长的石某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2006年年底,该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通过石某送给张跃欣现金1万元。

2007年,鲁山县教体局在迎接教育部对河南普九教育进行验收过程中投入费用,需财政拨付经费,时任县教体局局长的李某某找到时任鲁山县常务副县长的张跃欣帮忙解决。张跃欣协调后,经费拨付到位。2008年春节前,李某某到张跃欣办公室给其送现金1万元表示感谢。2008年,时任鲁山县公路局党组书记的赵某为解决单位经费问题,找到张跃欣帮忙,张跃欣承诺给予解决。2009年春节前,赵某送给张跃欣现金1万元。后经张跃欣协调,2009年4月,鲁山县财政给公路局拨款100万元作为公路局经费补贴。2009年底,叶县史志办副主任宋某为调整工作之事,在张跃欣办公室送其现金1万元,张跃欣承诺在以后的干部调整时为宋某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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